近期,明星張庭與丈夫林瑞陽涉嫌傳銷的事件引發(fā)了社會廣泛熱議,各大媒體對此高度關注。
新華網就此事件采訪了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刑事業(yè)務委員會主任韓帥律師。韓帥律師就社會公眾關注的傳銷的類型,如何識別傳銷,傳銷行為的法律責任和傳銷犯罪如何定罪處罰等重點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2021年12月31日,新華網以《擦亮雙眼遠離傳銷否則這些法律后果等著你!》為題,進行了專題報道。
稿件刊發(fā)后,僅新華網的閱讀量就超過130余萬!此外,報道還引發(fā)了光明網、新浪網等主流媒體的廣泛轉載。
通過接受主流媒體采訪,向社會公眾普及法律知識,是云亭律師事務所積極向社會提供公共法律服務的措施之一。今后,云亭律師事務所將向社會提供更多高品質的社會公共法律服務!
新華社采訪問答
采訪對象:韓帥律師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刑事業(yè)務委員會主任
新華網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 盧俊宇)日前,張庭林瑞陽公司涉嫌傳銷被查處。市場監(jiān)管部門回應,涉案人員多、金額比較巨大,已進入財物審計階段。涉案公司回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工作。有關案件性質、責任認定,還需靜等調查結果。
那么,如何判定一個涉案公司是否符合傳銷的特征?網絡傳銷在法律上如何定罪、可能面臨哪些處罰?對此,本期法治課代表采訪了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刑事業(yè)務委員會主任韓帥。
新華網 什么是傳銷?主要有哪幾種類型?
韓帥:傳銷是指不以銷售商品和服務為目的,而是以拉人頭、發(fā)展層級的方式獲取高額收入。根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傳銷分為三種類型:一是拉人頭型,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返利依據;二是收取入門費型,以繳納入門費或者購買商品變相繳納費用的方式取得加入資格或者發(fā)展下線的資格;三是團隊計酬型,通過形成上下線關系,以下線的銷售業(yè)績作為給付上線報酬的依據。
新華網 如何判定一個涉案公司是否符合傳銷的特征?
韓帥: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判斷是否符合傳銷的特征:一,是否夸大宣傳。是否采用編造、歪曲國家政策,虛構、夸大經營、投資、服務項目及盈利前景,掩飾計酬、返利真實來源或者其他欺詐手段。
二,是否具有層級關系。組織者、領導者與參與傳銷活動人員之間是否按照推薦和被推薦關系形成多級上下線關系層次。
三,是否以人頭、入門費而非售賣產品作為主要盈利手段。是否設置不符合商業(yè)慣例和經營常理的高額獎勵,誘惑他人繳納高額費用作為主要收入來源 ,以后加入者繳納的費用支付先加入者的獎勵 ,必須是無限發(fā)展下線才能支撐資金鏈不斷裂,其目的和結果都是騙取財物。
新華網 網絡傳銷在法律上如何定罪?
韓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根據2010年5月7日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3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另外,網絡傳銷案件還可能涉嫌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經營罪、虛假廣告罪等罪名。
新華網 如果行為涉嫌網絡傳銷,可能面臨哪些處罰?
韓帥: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或構成刑事犯罪。
根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對于有傳銷行為的: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如果行為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律師簡介
韓帥律師,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刑事業(yè)務委員會主任。曾任職于京東金融集團法律合規(guī)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擁有證券從業(yè)資格、基金從業(yè)資格。執(zhí)業(yè)領域為商事訴訟與仲裁、重大刑事案件辯護、企業(yè)刑事法律風險防控。曾先后承辦、督辦、指導辦理各類案件700余起。為某A股上市公司總裁、世界500強企業(yè)(前50名)大中華區(qū)前高管、京城某房地產商、某廳局級干部等多名企業(yè)家、企業(yè)高管及領導干部提供辯護、咨詢、訴訟等全方位法律服務,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代理的多起案件成功辦理取保候審、獲檢方不起訴或獲法院判決無罪。曾多次接受檢察日報、北京電視臺等媒體采訪,應邀前往北京師范大學刑事科學研究院、中國黃金集團資源有限公司、滴滴公司等著名高校、企業(yè)授課。